我校入选“互联网营销师”新职业省属社会评价组织

作者:文化与传播学院发布时间:2023-05-09浏览次数:352

经过近一年的筹备,在文化与传播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共同努力下,我校成功入选新职业省属社会评价组织。

随着直播电商产业的快速发展,互联网直播人才的需求大增,为满足高校学生与社会市场的人才技能培养需求,在学校的支持下,由裘杰老师主导,通过校企合作建立了浙江万里学院电商直播实训基地,并依托基地申报“互联网营销师”新职业社会评价组织。经过软硬件建设筹备、材料填报、现场评审、集中路演和网上公示等环节,我校正式入选新职业“互联网营销师”的省属社会评价组织,列入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,纳入全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统一管理,可面向全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。

为更好地培养互联网直播、新媒体营销人才,更好服务社会,文化与传播学院将成立“互联网营销师”职业技能评价中心,组建相关考评团队与师资团队,并将在今年开展该职业在全省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。

互联网营销师,是指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,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,对企业产品进行多平台营销推广的人员,是从2020年人社部新增的新职业之一,并正式纳入《国家职业分类大典》。互联网营销师是互联网行业紧缺的复合型人才,也是21世纪互联网从业者必备能力,用人单位招聘录用、调级、评职称依据之一。

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经济的繁荣发展,网络营销应运而生。有关数据显示,我国互联网营销师就业岗位市场缺口达4500万,但存在行业标准不统一、管理不规范、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、消费者权益无法保证等一系列问题。该新职业在拓展消费需求的同时,也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产品销售、市场流通。

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证书,该证书为从业正规凭证,带有防伪标识,全国通用,不需年检,是求职、任职、单位录用的依据之一。